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2020-10-26  2873 分类:设计考研

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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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推荐及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各学院实施、审核及确定推荐等工作。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研究生院、校长办公室、教务部、学工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审议、编制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审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学院内各专业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方案、推荐指标的使用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审查认定推免生资格以及初步确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等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培训,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定,考生申诉受理以及有关信息公开等工作。教务部与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其中,教务部负责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遴选、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三)纪检监察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推荐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在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1.制定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其中应包括分专业推荐名额,同时具有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要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依据《中国矿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教务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教务部报备声明。


3.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4.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各学院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5.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6.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各学院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7.严格审核认定特殊优秀生。各学院根据特殊优秀生的报名情况,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予以公示。


其中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学院要从严把握。


8.扎实做好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2021年继续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推荐条件和相关要求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执行,由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


9.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推荐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所有名单都必须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同时将各类推荐名单报教务部(分为普通类型、研究生支教团、特殊优秀生、国防科工类;其中特殊优秀生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特殊优秀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另外需按要求附相关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各一套),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教务部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推荐人员名单。名单未经公示,一律无效。凡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二)名额分配


遵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免试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下达我校推免生总名额,以各学院毕业生人数(以6月份上报教育部数据为准)为基本依据,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重点向基础学科以及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相关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倾斜。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确定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推免资格名单时,须同时确定推免类型是普通类型、特殊优秀生、研究生支教团或国防科工类(国防科工类指标单独安排给相关学院)。推免资格名单根据排序原则分推荐和候补两类,候补人数不超过该学院推免指标总数的20%。相关材料需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部。


2.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参加报名复试工作。申请校外免试研究生落选,或放弃免试研究生推荐的学生,其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得更换推荐名单。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由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中,学生因涉及自身权益需要申诉时,可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办理申诉。


5.请各学院及时关注并督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对无故放弃报名缴费,造成推免名额浪费的,学校将酌情减少学院下一年度推免名额。


(四)时间要求


1.9月22日(周二)15:00前,各学院将本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细则)报教务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gaolei8811@cumt.edu.cn,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行健楼A106),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学生本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9月24日(周四)上午10:00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申请作为特殊优秀生推免的学生,填写“特殊优秀生申请表”(附件4),并准备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专家推荐书(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于9月24日(周四)上午10:00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于9月27日(周日)上午10:00前,在公示各类推荐名单的同时将《中国矿业大学特殊优秀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特殊优秀生专家推荐书(附件5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及数据库》(附件6电子版)、《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特长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个人成绩单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每位学生成绩单须为pdf格式,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如320***************_王*.pdf)报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gaolei8811@cumt.edu.cn(文件名:**学院_推免),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教务部向学生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各类推荐人员名单,并组织填报相关表格。


三、接收工作


(一)接收程序及办法


1.网上报名及要求


(1)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于9月30日前通过学校“2021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简称“推免招生系统”,网址:http://yjsxt.cumt.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tm.aspx)进行预报名。


(2)10月12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志愿。


(3)取得复试资格的我校推免生,按报考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②《思想政治考察表》一份(由系统直接导出);


③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④有关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电子申请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按照学院要求直接寄(发)送所报考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到后恕不退还、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复试组织及要求


(1)复试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2)按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推荐的教师组成。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5)采取分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参加复试考生为获得推免资格且意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内填报过报名信息的外校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和研招宣讲会面试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各学院应及时审核已预报名考生申请信息,根据学生情况及时遴选,通过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分批组织复试工作。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对其他报名考生进行选拔,分批组织复试录取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应在10月20日前结束。


(7)当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学院在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结合各专业接收推免计划剩余情况和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8)各学院须对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影音材料报研究生院。


3.录取工作


(1)各学院应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和拟推免人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已对外公布的拟招推免人数。


(2)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3)各学院应加强推免生的学科交流,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二)直博生、本硕博连读生、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计划、特殊优秀学生的选拔


1.直博生和本硕博连读生


在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或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直博生培养方案的学科专业,从报考我校的优秀推免生中择优选拔直博生和本硕博连读生。2021年计划接收本硕博、直博生约175名,本硕博连读生录取指标由学校单列,直博生录取指标占用2021年学院和导师博士生招生指标。


2.研究生支教团、特殊优秀学生


被遴选为研究生支教团和特殊优秀生的学生按接收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计划接收研究生支教团13名、特殊优秀学生约4名。研究生支教团录取指标由学校单列;特殊优秀生录取为本校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录取指标占录取学院2021年硕士招生指标。


(三)有关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政策


(1)学业奖学金:推免的直博生学业奖学金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推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8000元/人,获评比例为30%,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获评比例为7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获评比例为30%,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人,获评比例为50%。


(2)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


(3)国家助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4)学校面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立“未来科学家计划”项目:4万元/项。


面向硕士研究生设立“未来杰出人才助力计划”项目:1~2万元/项。


2.学院奖助政策


详见学院网站或咨询有关学院。


(四)信息公开


1.学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um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1.各学院制定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应于9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推免生在申请时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等相关手续请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我校推免生参加我校医院的体检(时间拟定于2021年5月)。



四、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教务部:电话:83590146,邮箱:gaolei8811@cumt.edu.cn。

研究生院:电话:83590333,邮箱:cumtyjsy@cumt.edu.cn。

监察处:电话:83590270,邮箱:jianchachu@cumt.edu.cn。



教务部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1日


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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