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1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20-10-30  2478 分类:设计考研

青岛大学2021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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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青岛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

我校2021年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见附件1)。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者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见附件2)。

2.《青岛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3),其中推荐人应在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3.本科期间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5.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四、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申报青岛大学。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复试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即进入我校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五、推免生优惠政策

1.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可在第二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专业与硕士录取专业须在同一一级学科内,学制为1+4年(1年硕士+4年博士)。具体报名时间和条件以当年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2.奖助政策(具体标准以我校当年奖助文件规定为准):

(1)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可获得,标准为12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攻读研究生期间表现优异的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硕士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3)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助教、助管、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分10个月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博士生300~500元/月,硕士生300~400元/月。助研津贴由导师自行确定并发放。

(5)博学奖学金:学校对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等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进行奖励,学生获奖团队最高奖励可达60000元,学生个人最高奖励10000元。

(6)其它学习优秀奖学金,包括“光华奖学金”“青啤奖学金”等。

(7)优先推荐进行校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

六、时间安排

1.10月9日前,我校各招生单位将根据前期推免预报名情况,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未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学生,可直接与各招生单位联系,各学院(学部)联系方式(见附件4)。请申请学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10月12日-15日,我校各招生单位组织学生复试。复试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复试相结合的方式。

3.10月12日起,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校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拟录取程序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七、其他

1.申请人务必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时间进程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微信平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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